根据您提供的搜索结果,以下是关于墓地使用手册和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墓地使用手册与管理规定
一、墓地使用基本规定
1. 墓地规划与绿化:
• 墓地应合理规划,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逐步实行园林化。
• 墓志要小型多样,节约用地。
2. 墓地使用年限:
• 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3. 费用缴纳:
• 凡在经营性公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交纳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
4. 禁止行为:
• 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活人坟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 严禁在土葬改革区经营火化区死亡人员的遗体安葬业务。
5. 处罚措施:
• 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由公墓主管部门区别情况予以处罚,或没收非法所得,或处以罚款。
二、墓地日常管理
1. 开放时间:
• 成都市的公墓每日早晨8时启馆,午后6时闭馆。
2. 秩序维护:
• 严禁在园区内违法违纪、噪音干扰以及婚礼丧葬等活动举办。
• 严厉禁止毁损墓穴、盗掘祭祀物品或其他不法行径。
• 保持墓区宁静肃穆,避免大声喧闹或惊扰他人祭奠。
3. 基础设施:
• 提供大量停车位、卫生间、饮水点以及休息与遮阳区域。
4. 环境维护:
• 定期进行墓地清理及花坛整理,保持陵园的干净与美观。
三、墓地建设与审批
1. 审批流程:
• 公益性公墓经审批后,申报单位应在半年内开工建设,两年内完成建设。
• 如需延长建设期,须报县民政局审批同意。
2. 变更管理:
• 施工过程中如需调整变更建设方案,需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
3. 内部管理:
• 公墓单位要健全完善墓穴安葬(安放)、销售登记、财务管理、价格公示、年度报告等内部管理制度。
• 落实专人规范做好墓穴出售登记和骨灰安放信息登记等档案进行永久保存。
四、特殊墓地管理
1. 特殊墓地:
• 革命烈士公墓、知名人士墓、华侨祖墓、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和回民公墓以及外国人在华墓地的管理,按原有规定执行。
2. 现有墓地改造:
• 对城市现有的墓地、坟岗,除另有法律法规规定外,一律由当地殡葬事业单位负责接管和改造。
总结
墓地使用手册和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墓地的合理规划、规范使用和良好维护。使用者需遵守相关规定,按时缴纳费用,维护墓地秩序和环境。同时,墓地管理部门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墓地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